关于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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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陈艳云  发布时间:2022-11-22   动态浏览次数:14
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22〕40号)、《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(闽教学〔2019〕21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自愿填报个人家庭信息进行量化评估、班级民主评议、系认定工作组讨论、学院认定审核,拟认定马陈浩等2045名学生为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其中,特别困难307名,困难1226名,其他困难512名)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《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,拟确定1634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。

现对我院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名单(详见附件)进行公示,公示期:2022年11月22日-2022年11月29日。

监督电话:0591-83707756(院纪委)

0591-83788691(学工处)

 

  


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22-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.pdf